开云体育官网-强强对抗,胜负将在一瞬间决定

admin 欧冠 2024-10-04 16 0

  

  附件1

2017-2018第十届

青少年冰球俱乐部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北京市冰球运动协会

  三、竞赛日期、地点

  (一)竞技组

  常规赛:2017年10月21日—2018年1月21日

  季后赛:2018年3月3日—2018年3月25日

  (二)选拔组

  2017年10月21日—2018年1月21日

  四、竞赛组别

  (一)竞技组

  U8(ATOM):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U10(SQUIRT):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U12(PEEWEE):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

  U14(BANTAM):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U16(MIDGET): 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

  (二)选拔组

  U7(MINORATOM):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

  U8(ATOM):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U9(MINOR SQUIRT):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

  U10(SQUIRT):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U12(PEEWEE):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

  其中U12组允许2004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强强对抗,胜负将在一瞬间决定的女子参赛。

  注:当各年龄组的竞技组或选拔组报名队伍少于6支时强强对抗,胜负将在一瞬间决定,将合并竞技组和选拔组;少于3支时,取消这个组别。选拔组U7、U9报名队伍不足8支队,U7合并到U8,U9合并到U10。

  五、参加办法

  (一)以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球队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同一俱乐部在册运动员。

  (二)运动员资格

  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北京市冰球运动协会完成2017年度注册。中国籍运动员以本人本市学籍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为依据报名参赛。港澳台及非中国籍运动员需提供本市学籍卡或在本市就读的在读证明。各队最多可报两名非中国籍运动员。

  2.凡已在国家体育总局完成冰球项目运动员注册并代表除北京以外的其他省市或单位运动员,不具备参加本次比赛资格。

  3.经组委会邀请的非北京地区的俱乐部球队可以参加比赛。

  (三)所有参赛教练员必须在北京市冰球运动协会完成2017年度注册。

  (四)参赛运动员需经北京市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检查并证明身体健康,并办理冰球运动专项保险。

  (五)每队需确定一名队长和最多两名副队长,队长佩带“C”字母,副队长佩戴“A”字母。字母高8公分,与运动服颜色有鲜明的对比,佩戴在比赛服左前胸显著的位置。

  (六)各队应准备两种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服装基础颜色必须占80%以上,上衣背后应按规定有明显号码,并在报名单上注明服装颜色。头盔颜色尽量一致,必须佩戴全护面罩,护颈,护齿,否则不允许参赛。

  (七)在比赛期间,运动员的号码限制在1至98号。

  (八)队伍组成:

  1.如一个俱乐部同一年龄组报名三支以上(含三支)球队参赛,其中一支必须报名竞技组。

  2.各年龄组别的参赛队伍,每队的官员最多3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报名最少人数为11人,其中队员10人,守门员1人;报名最多人数为22人,其中队员20人,守门员2人。

  3.每名运动员联赛期间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赛,且必须按照出生日期加入相应年龄的参赛队伍,选拔组守门员除外。

  4.在全部联赛期间,每名上场运动员只能使用一个号码,中途不能更改号码。

  5.选拔组守门员参赛要求:

  选拔组守门员除遵守上述运动员参赛要求外,一名守门员最多可以代表不同年龄组别的两支球队参赛。以小打大守门员只可以放宽一年参赛,如: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的守门员可报名参加U12年龄组比赛。严格禁止以大打小。

  (九)联赛编排赛程不考虑队伍间共用守门员、教练员的情况,如队伍间由于共用守门员或者共用教练员造成比赛时间冲突,由参赛队自行解决。

  (十)各参赛队在第一次赛前领队会签字确认报名后,开云体育官网不可更改报名队伍信息。

  六、竞赛办法

  (一)按照《国际冰球联合会竞赛规则》、《国际冰球联合会运动规则》组织比赛。

  (二)各组别参赛球队不足3支(不含),则取消该组别比赛。

  (三)竞技组

  1.常规赛视实际队伍报名情况决出前八名或前四名(当队伍报名数量少于等于8支时决出前四名)队伍进入季后赛。

  2.季后赛为期四周,采用淘汰赛制,1/4决赛各队进行一场比赛,胜队晋级半决赛;半决赛、决赛及季军争夺战采用三场两胜制(如前两场已决出胜负,将不进行第三场比赛),最终决出冠亚季军。

  (四)选拔组:无常规赛与季后赛之分。不公布比赛个人技术数据统计。

  (五)竞技组及选拔组每场比赛分为三局,每局10分钟净时,无赛前训练时间,每局间休息2分钟。当双方球队比分差大于10分时(含10分)则采用不停表计时,直至比赛结束,第三局最后两分钟如果双方球队比分差在2分之内(含2分)则采用净时比赛。

  (六)常规比赛时间结束,若双方比分持平,则直接进行射门比赛,前三轮双方各选出3人(受罚队员除外),按顺序1对1交替出场;如前三轮结束比分仍然平局,第四轮起双方各派任意一名队员1对1交替出场直至决出胜负。

  (七)竞技组常规赛、选拔组比赛决定名次的办法:

  比赛采用3分制,常规时间内获胜的队积3分,负队积0分。常规时间内打平每队各积1分。在射门比赛中的胜队再加1分,负队不加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遇两支或两支以上球队积分相等时,采用以下步骤决定名次:

  1.比赛双方胜者名次列前。

  2.三支及以上球队积分相等时,则按照本轮次积分相等队伍间相互比赛的积分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相等则按照本轮次积分相等队伍间相互比赛的净胜球总数决定名次,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4.如仍相等则按照本轮次全部比赛的净胜球总数决定名次,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如仍相等则按照本轮次积分相等队伍间相互比赛的犯规时间多少决定名次,犯规时间少者名次列前。

  6.如仍相等则按本轮次全部比赛的犯规总时间决定名次,犯规时间少者名次列前。

  7.当积分相等的多支队伍,已排除一支队伍,其余队伍排名重新按决定名次办法步骤依次执行。

  (八)参赛队比赛前6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领队应在比赛前50分钟将填写完毕的队伍组成名单交给记录员。

  (九)每场比赛第三局结束前5分钟,球队教练员应把本场最佳运动员名单和号码交给场外裁判员。

  (十)主队穿深色服装,主队队员席在面向记录台时右手侧,客队队员席在面向记录台时左手侧。

  (十一)U8、U10、U12年龄组按照国际冰球联合会女子判罚标准进行:即不允许身体冲撞;竞技组U14、U16年龄组按照国际冰球联合会男子判罚标准进行。

  七、奖励

  (一)各竞赛组别均录取冠亚季军并颁发奖杯、奖牌及证书;竞技组各组别获得冠军的球队将被刻录在逐年加高的冠军杯上。

  (二)竞技组进入季后赛的队伍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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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竞技组各年龄组设立个人奖项:最佳前锋奖、最佳后卫奖、最佳守门员奖、最佳射手奖。

  (四)选拔组设立多个比赛团体奖项。

  (五)各竞赛组别每场比赛均设立最佳运动员奖和最佳拼搏奖。

  八、参赛费用

  各组别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只收取每队贰仟元纪律保证金。

  九、裁判监督、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监督、裁判员,均由中国冰球协会、北京市体育局及北京市冰球运动协会共同选派。

  (二)裁判员赛前一天到北京市冰球运动协会指定地点报到。

  (三)对比赛中判罚有异议的队伍应以书面形式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交纳仲裁费人民币1000元。如申诉成功将退还申诉费,不成功则不予退还。

  十、赛风赛纪

  (一)按赛会要求完成全部比赛且无违反赛风赛纪问题,退还全部纪律保证金;否则将视情况扣除。

  (二)参赛队的官员、运动员在比赛前、比赛中及比赛后,出现下列行为:

  1.种族歧视,侮辱裁判员、侮辱工作人员、侮辱观众、打架或做不文明手势及动作,将被视为违反赛风赛纪。组委会针对以上情况,根据《国际冰球联合会竞赛规则》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并视情节轻重根据规则中追加处罚的条款予以一场、多场或整个赛季的停赛处罚。

  2.任何理由的罢赛,将取消后续比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禁止参加下一年度比赛。

  3.任何理由的弃权,将取消后续比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

  4.现场观众以任何形式干扰裁判员临场执法或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任何球员的监护人、亲属、以及与球员关联的非球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在球队比赛时间内(包括比赛、暂停、中断、中间休息)进入比赛场地、影响比赛秩序,对违反者组委会将取消该球员后续比赛的参赛资格,并暂停该球员下一年度的会员资格。

  (三)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的处罚:

  1.联赛开始前,如发现运动员存在资格问题,则立即取消当事人的参赛资格,且该参赛队不得更换队员。

  2.联赛进行中,如发现运动员存在资格问题,则立即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和所有比赛成绩,并取消该参赛单位下一届联赛的参赛资格。

  3.联赛结束后,如发现运动员存在资格问题,则取消该队的所有比赛成绩和名次,追回奖品、纪念品,并给予通报,取消该参赛单位下一届联赛的参赛资格。

  4.凡在比赛中被认定违反运动员资格有关规定的参赛队,不退还纪律保证金,该参赛队主教练将被取消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协会主办的所有赛事的参赛资格,同时将对该球队所在俱乐部做出严厉处罚。

  十一、报名办法及领队、教练员会议时间

  (一)报名办法

强强对抗,胜负将在一瞬间决定

  1.报名通知发布时间:2017年9月1日。

  2.电子报名:请各参赛球队在2017年9月1日至9月15日内将含以下文件(必须齐全)的文件包发送电子版至协会邮箱:liansai@bjhockey.org,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表-含照片(见附件3);

  (2)球队LOGO;

  (3)球队合影。

  3.现场报名:各参赛队需在2017年9月19日至22日内到北京市冰球运动协会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提交纸质报名单,缴纳纪律保证金。

  4.报名联系方式:010-88367411。

  5.联系人:

  U7、U8组:丁平

  U9、U10组:李会斌

  U12组:赵子茜

  U14、U16组:吴贝贝

  6.现场报名地址:中关村南大街54号,滑冰馆北侧三层北京市冰球运动协会311室。

  (二)领队、教练员会议

  1.赛前领队、教练员会议时间:2017年9月29日,14:00。

  2.领队、教练员会议地址:中关村南大街54号,滑冰馆北侧三层北京市冰球运动协会309室

  十二、竞赛指导委员会

  竞赛指导委员会主任由中国冰球协会、北京市体育局及北京市冰球运动协会共同指派,竞赛指导委员会负责领导本次比赛的工作。竞赛指导委员会由裁判监督2人、各队领队1人组成。

  十三、其他

  (一)免责声明

  在整个联赛期间及参赛途中,出现任何人身意外受伤和其它安全问题及参加此活动而引发的一切包括财产损失、遗失等带来的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队自行负责,主办及承办单位不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肖像权的使用声明

  本次比赛的主办及承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冰球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比赛时间安排

  一、常规赛:

  第1周 2017. 10.21-22

  第2周 2017. 10.28-29

  第3周 2017. 11.4-5

  第4周 2017. 11.11-12

  第5周 2017. 11.18-19

  第6周 2017. 11.25-26

  第7周 2017. 12.2-3

  第8周 2017. 12.9-10

  第9周 2017. 12.16-17

  第10周 2018. 1.6-7

  第11周 2018. 1.13-14

  第12周 2018. 1.20-21

  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进行比赛(包括雾霾导致停课),比赛将顺延。(含12月23、24、30、31日)

  二、季后赛:

  第13周 2018.3.3-4

  第14周 2018.3.10-11

  第15周 2018.3.17-18

  第16周 2018.3.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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